关于2015年本科毕业实践环节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



各学院: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实践环节工作的通知》(闽工院2014102号)要求,各学院要对2015届本科毕业实践工作进行中期自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1.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自查内容

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基本情况。重点检查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在实验室、实习、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的工作情况,毕业设计(论文)进展情况,以及教师指导情况、过程管理和监控措施等。

2.本科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自查内容

各学院对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进行自查,检查内容包含实习大纲、实习指导书、实习计划、过程检查、实习总结和学生实习成果等材料。

3.各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期初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

二、检查安排

1.各学院自查阶段: 55-511日。自查工作要求实事求是,形成书面总结材料,总结材料应体现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的保障措施。

2.学校抽查阶段:

检查时间:513开始。

检查内容:各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组织情况(含组织机构、课题遴选情况、组织学生选择课题情况等),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(含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指导记录等已完成的材料),毕业实习的实习大纲、实习指导书、实习计划、过程检查和实习成果,期初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

检查形式:教务处将聘请专家到各学院查阅材料、并与部分师生座谈,检查结果作为各学院教学管理目标考核重要依据之一。

三、材料报送

各学院于51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科,并将电子文档发到邮箱sjglk@fjut.edu.cn

1.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总结;

2.毕业实习教学工作总结。



教 务 处

20154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