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制订专升本函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

土木工程系

关于制订专升本函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

闽工院〔2007〕土木04

 

为将我系专升本函授教学纳入日常教学进行统一管理,特制订本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。

一、上课 

专升本函授上课课时单价按全日制的课时单价计算,工作量按任课教师实际完成的授课时数计算。任课教学班学生数超过60人时,不乘合班系数,但每门课程另增加200元作为作业、试卷批改的补贴。

二、课程设计

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进行选题,向学生下达课程设计任务书。任务书中应明确:设计题目、原始数据、设计时间、设计进度安排及对设计成果的要求等。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签字,在设计开始前发给学生。学生课程设计成果(图纸、计算书、说明书等)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,并签署指导教师的详细评语,评定成绩后成果归档。课程设计指导工作量按每生8元计算。

三、毕业设计

专升本函授毕业设计共安排10周,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0人,毕业设计指导(含选题、集中讲课、指导、成果批改、答辩、成绩评定、成果归档等)按0.4学时//生计算。所有毕业设计指导的教师均须参加毕业答辩工作,没参加答辩的指导教师不计相应的指导工作量(每半天1学时),除公事(上课、校会议、系安排的公差等)外,每缺席半天另扣1学时工作量。没参加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被聘答辩的,上午、下午、晚上各按3学时计算工作量。

四、毕业实习

毕业实习辅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向学生下达毕业实习任务书。任务书中应明确:实习时间、实习内容、实习进度安排及对毕业实习成果的要求等,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签字,在实习开始前发给学生。学生毕业实习成果,辅导教师应认真批改,并签署辅导教师的详细评语,评定成绩后成果归档。毕业实习辅导工作量按每生8元计算。

五、其它

毕业设计设总负责人1人,各工种负责人各1人,毕业实习设总负责人1人。毕业设计总负责人的职责是全面组织、协调毕业设计工作,包括组织协调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进行选题、毕业设计相关资料准备、毕业设计进度安排、毕业设计动员及其他相关工作。各工种负责人的职责是组织、协调各工种毕业设计工作,包括组织编写毕业设计任务书、指导书,组织教师完成选题、指导、成果批改、答辩、成绩评定、成果归档等工作。毕业实习总负责人的职责是全面组织、协调毕业实习工作,包括毕业实习进度安排、编写毕业实习任务书、指导书、成果批改、成绩评定、成果归档及其它相关工作。

毕业设计、毕业实习总负责人按300元计算工作量,各工种负责人按200元计算工作量。

 

 

土木工程系

2007325